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解读(第四期)

2021-09-02

什么是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人的义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受托人的义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哪些项目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下列各项符合技术咨询合同认定条件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以上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哪些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的情况有:

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技术分析论证。